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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1-10-04 05:55:10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省司宣
根据司法部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为统筹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为统筹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将另行公告。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11号)执行。如相关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正常组织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和2021年9月28日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新闻资讯”板块通知公告栏中新发布的《山东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按规定时间、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考试。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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