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制和公告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行为,是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合法载体。对此,两规章明确规定,凡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国家名册实行信息定期更新申报制度。 |
统一编制和公告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行为,是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合法载体。对此,两规章明确规定,凡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国家名册实行信息定期更新申报制度。 6AK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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