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授予淄博市博山公证处“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光荣称号。 |
淄博市博山公证处荣获“山东省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GAT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博山讯(通讯员 任泽霖)近日,山东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授予淄博市博山公证处“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光荣称号。
近年来,淄博市博山公证处始终致力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切实承担起了优待老年人的社会责任。不断创新开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方式,安排专人接待引导老年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轮椅和老花镜;开通老年人公证“绿色服务窗口”,优先咨询办理;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定期开展“老年人公益服务月”活动,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对7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积极配合各家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敬老日”活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老年人申办公证业务,积极开展家事调解服务,为化解家庭矛盾,弘扬和谐家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公证业务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识假防骗”意识,确保老年人能够主动利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尊老、爱老服务意识,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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