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 “五不准”的通知》精神,微山县司法局通过学习研讨、抽查卷宗、个别交流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进一步优化公证环境。 |
微山县司法局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mAH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微山讯(通讯员 张振华)为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公证服务优质高效,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 “五不准”的通知》精神,微山县司法局通过学习研讨、抽查卷宗、个别交流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进一步优化公证环境。
学习研讨领会通知精神
8月31日上午,微山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公证执业“五不准”学习研讨会,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公证员要全面贯彻落实“五不准”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证程序。加强对前来申请办理公证当事人的身份查验,必要时全程录音、录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文书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办理各类非法定机构批准的融资合同公证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对来办理涉及不动产委托公证的当事人耐心说明“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意义,不得办理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涉及疑难复杂、敏感、涉及重大权益的公证事项,召开全体公证员会议讨论决定。
随机抽查直击问题导向
学习研讨会结束后,检查组对公证处公证卷宗质量、收费凭据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今年以来,微山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471件,检查组随机抽取了20个公证案卷,对照公证案卷目录,认真核查公证书正文、公证书审批表、公证申请表、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谈话笔录、收据及送达文书等材料。抽查的20个公证案卷收费凭据符合公证收费标准,所抽查的公证案卷没有发现错证、假证,卷宗装订整洁,材料全面,公证用词规范。
个别交流提升执业能力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成员与公证员进行了详细的交流。检查组指出,公证员要以“五不准”为镜,对照公证执业行为,进一步查摆问题并立行整改,要深入分析“五不准”背后的公证执业环境和风险,做好当事人的引导解释工作,防止因停办相关业务造成当事人不理解而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对当事人身份识别审查及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材料的实质审查力度,严格办证程序,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微山县司法局以全方位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了公证员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为该县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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