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 李绍山 赵帅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检察机关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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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 李绍山 赵帅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一项根本性、长期性的重要任务。从当前检察机关工作性质和任务属性看,其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担负的每一项任务、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都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要把服务“社区管理”作为着力点,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管理规范的新型社区。一是积极参与民生服务。创新检察机关服务社区管理机制,可在社区相应设立“民生检察室”“群众服务站”、“居民服务点”,开展申诉、控告、举报、调解、救助等服务项目,对赡养老人、托老服务和民事纠纷以及侵犯居民人身、财产、居住环境等涉法问题,实行“预约服务、假日服务、热线服务”,进一步拓宽便民渠道,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服务社区管理机制。二是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干警送法进社区进街道,增强居民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建立“联席会”、“联系卡”等制度,想方设法解决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开展矫正服务。建立社区“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检察室”和“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工作点”,主动加强同公安、法院、司法等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程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及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四是积极做好净化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治安重点排查,定期分析社区治安形势,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并提出工作建议,使社区管理者及时掌握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促进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犯罪。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为创造安定的社区管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着力点,努力培育生产有序、经营规范的新型企业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切实规范管理秩序。检察机关要坚持定期走访辖区内重点厂矿企业,特别是具有地域特点的强势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就企业经常遇到的合同诈骗、担保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合法竞争。二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办理涉企案件,重拳打击经济犯罪,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企业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确保持续稳定发展。对在企业建设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活动,尤其是对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职务犯罪,要认真依法严肃查处。要通过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要坚持送法进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增强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要把服务“校园治理”作为着力点,努力营造秩序井然、温馨和谐的新型校园
一是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阵地。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在辖区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阵地,指派一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宣传辅导员,组织干警建立校园联系点,督促学校指定一名副校长主管法制宣传工作,真正把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纳入学校的德育日程,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兴趣特点,定期以讲座、座谈会、模拟法庭、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系统性地讲授与青少年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搞好以案释法预防犯罪教育。要把检察机关办理的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对涉及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以结案为起点,坚持一案一治理,区分校方、家长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对影响大、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反复进行警示教育,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严格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案过程管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督促当地政府、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加强对各种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管理,加强对涉及受害人的跟踪管理,会同政府法制部门与校方共建“平安校园”,建立起社区、学校、家庭和检察机关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扶、帮教机制,积极拓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要把服务“强村富民”作为着力点,努力建设生活富裕、人际和谐的新型农村
一是检察官与村委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活动中,检察官要与村委签订法律服务责任书,以便村委遇到法律政策问题时,能及时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对农村社会治安和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并及时请示协调或直接处理解决。二是认真抓好检察环节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活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日、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化解群众矛盾。充分发挥控申、举报部门和农民维权中心的职能作用,认真处理好农民的来信来访工作,抓好文明疏导,维护农民权益,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转变执法理念,加大维权办案力度。对侵害农民工、留守未成年人和空巢老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坚持从快办理。对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农村中由亲属、朋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区别对待,在处理上充分体现人性化,积极营造团结友爱、和睦互助的亲属、邻里关系,全力维护好农村的和谐稳定。四是要积极参与农村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要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要坚决查办。同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涉农职务犯罪的规律和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协助党委建立完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和“管人、管事、管财”的预防制度,有效防止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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