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四中队巡查至县城永康路便民市场沿街时,发现两家超市将经营物品摆满门前人行道,不仅违反了市容市貌管理规定,还给行人通行造成不便。 |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两起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处罚 6LG法治快讯网
近日,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四中队巡查至县城永康路便民市场沿街时,发现两家超市将经营物品摆满门前人行道,不仅违反了市容市貌管理规定,还给行人通行造成不便。
执法队员多次劝阻,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仍不改正,继续占道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卖商品,违法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多次劝说的情况下仍然没改正,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并责令以后禁止占道经营。
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共同打造规范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对于继续违法违规的,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闫春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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