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完善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把不符合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治安大队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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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开展加油站安全消防检查uZY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日照讯(特约记者 刘合汉)为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完善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把不符合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治安大队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主要以加油站工作人员是否实行实名登记、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是否对购买散装汽油的人员查验有关手续、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铁桶储存为检查内容。加大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非法使用、购买、储存散装汽油的情况。对加油站不按规定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的现象,责令加油站落实整改,提出“三个必须”:一是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人员必须要凭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填写好《销售散装汽油登记台账》方可售油;二是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熟记报警方式、报警电话,发现有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汽油的,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购买汽油、购买散装汽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确保加油站安全;三是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检查监控设备及消防设备,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行。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了对辖区散装汽油的管控力度,提高了加油站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维护了加油站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散装汽油管理力度,确保辖区持续稳定。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加油站要落实、完善零售散装汽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台账。二是督促加油站工作人员销售散装汽油时,必须认真查验购买人的有效证件和购买证明,详细准确登记购买人姓名、所在单位、有效证件号码、购买数量、用途及购买具体时间等信息,留存购买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购买证明原件,证件不全的,不予以销售。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建立与加油站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宣讲防火、防盗、防爆安全防范知识,要求各加油站要建立散装汽油销售安全工作台帐,并按要求及时向派出所报送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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