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市国税局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淄博建设一系列具体部署,以法治国税示范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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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税局打造法治示范基地助力法治淄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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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淄博讯(通讯员 淄司宣)近年来,淄博市国税局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淄博建设一系列具体部署,以法治国税示范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科学制定示范基地评价标准。两级联动,省、市两级示范基地建设同步推进。区县局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基层分局争创市级示范基地。坚持问题导向,精心拟定评价标准,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和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基层税务工作实际和税收法制建设进程,以立足基层、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竞争择优为指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确保做到贴近实际、客观公正、便于操作。评价标准分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和税收法治创新创优两大部分,其中,税收法治基础工作100分,采取扣分制;税收法治创新创优10分,采取加分制,总计110分。评价指标具体分为七大项49小项,涵盖组织保障、民主决策、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日常重点工作内容。
二是周密组织示范基地建设过程。法治示范基地的创建过程分为自主申报、指导评估、择优推荐、审查确定、结果公示、决定命名六个步骤,创建过程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贯穿税收工作全局。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基层分局、区县局负责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创新成果的总结上报,市局相关科室负责提供本单位掌握的评审信息,并综合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核实、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候选单位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形成初步审查结果并征求督察内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公示,最终作出命名决定并授牌。自2016年开展该项工作以来,高新区国税局和齐鲁化学工业区国税局获得省级法治国税示范基地称号,沂源鲁村分局等12个基层分局获得市级法治国税示范基地称号。
三是严格考评示范基地建设实际效果。自法治国税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区县和分局两级国税机关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不断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基本构建起税收执法规范化、行政决策民主化、内部监督常态化、干部管理科学化的法治框架。高新区国税局从“增强理念牵引深度、提升税收管理高度、拓展规范服务广度、强化监督评价力度”四个方面着手,筑牢法治国税基础,增强依法治税质效。沂源鲁村分局坚持“基础网、主体网、外延网、保障网”四网共建,明晰基层税源管理岗责体系,强化流程管理和痕迹管控,依法依规办理涉税事宜,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市局通过日常执法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不定期对示范基地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实时监督执法情况。2016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淄博国税进入全国前十。
四是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效应。示范基地实行有效期和总额控制,称号有效期为授予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期满后可以重新申报。创建结果作为评定区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对在示范点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加大总结推广和表彰力度,让其尝到“甜头”;定期组织观摩活动,交流学习示范单位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让后续单位看到“盼头”,提高创建动力。推动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法治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兄弟单位优秀做法,取长补短、查漏补缺,全方位提升法治建设水平。齐鲁化学工业区国税局、沂源县国税局分别被评为省级和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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