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东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东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介绍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
下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警长机制,全面深化实施生态警务,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积极构建立体化工作体系,全力构筑生态保护坚实屏障。一是在打击治理上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昆仑2022”专项行动,紧盯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危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在综合治理上协同推进。密切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完善“检警衔接”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联动配合,开展涉野生动物专项清理打击联合行动,形成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加强与周边地市联动配合,建立完善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警务协作机制,提升一体化打击整治效能。三是在舆论宣传上积极引导。坚持预防关口前移,集中公布一批重大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个人,发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守护生态安全。积极组织策划生态警务系列专题宣传报道,用心用情讲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警察故事。
赵国滨:介绍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重拳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着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积极助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依法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促进我市生态环保形势向好发展。
一是高效审结生态环境案件 完善“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
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辖区法院全覆盖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辖区各基层法院均组建专业化审判机构,实现机构、人员、案件三到位。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协调配合,统一裁判理念,建立协同审判大格局,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2019年以来,审理污染环境类和生态破坏类刑事案件88件,环境资源类民事纠纷1985件,行政案件12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类犯罪,对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和庭审直播,扩大了生态环保案件的影响力,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2021年审理的李某某等十二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开通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建立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今年3月,与市生态环境局开通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制度。今年5月,在市水务局设立司法“直通车”联络处。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和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协作,在垦利、利津沿黄地区设立巡回法庭,逐步扩大“直通车”机制覆盖范围。“直通车”机制的建立,极大提高了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案件的执结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结环保非诉案件36件,执行时限缩短17%。“直通车”机制的建立入选今年全市法治改革五个创新典型案例之一。
三是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打造系统化治理格局
2021年,在垦利区建立全市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新模式。今年5月,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政府签署《协作框架协议》,设立“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推动构建协同共治的湿地生态保护格局。筹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修复基地,形成全领域、系统化生态司法修复工程体系。东营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在最高法院简报刊发。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织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网络
利用世界水日、6·5环境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富含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民法典“绿色原则”相关法律条文,通过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环资审判法官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生活方式。今年举办两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为12家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通过互联网开庭、人民陪审员参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等方式,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环资审判社会影响力。东营环资审判案例分别写入今年最高法院、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
东营市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环境资源审判“四个强化”工作思路,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一是强化“三合一”审判 提升办案质效
做精做强专业化审判机构,打造职业化审判队伍,提高类案法律适用能力,发挥司法审判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威慑、教育和引导作用。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 畅通体制机制
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建、海洋渔业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拓展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的适用范围,高效处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把该机制打造成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创新品牌。
三是强化服务创新 推进生态修复
坚持“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促进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实体化运行,启动农高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根据河、海、湖区域环境特点,探索修复性司法工作模式,形成修复基地建设“东营样板”。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普法走深走实。增强“一线”意识,发挥“现场”作用,深入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农村、社区,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办案,以更直观的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按照“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超前谋划、创新举措,积极参与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营落地见效。
丁西超: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月18—19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东营召开,最高检、省院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保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一、提高政治站位 构建一体化治理格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尤其是对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对标市委、省院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2条意见,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条线、各县区,及时推动转化为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大保护、大治理意识,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与保护区管委会会签协作意见,打造为检察护航黄河国家战略的前沿窗口;在黄河河口管理局挂牌巡回检察工作室,在市河长办、海警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做实河(湖)长、森林湿地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协同有关部门共抓大保护、共促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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