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陵县坚持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畅通信访渠道,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
兰陵县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Euz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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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兰陵讯(通讯员 范文福 王付强)近年来,兰陵县坚持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畅通信访渠道,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导向,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预防了各类纠纷的激化、恶化,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制度化保障。把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作为“平安兰陵”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使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的落实,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的经常化。构建起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矛盾排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
二、重点化排查。巩固县、乡、村三级矛盾调解网路,建立完善矛盾定量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三项机制”,做到了矛盾排查“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疏漏”。坚持滚动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逐案落实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抽调人员加强重要敏感时期进京到省值班,对上访人员及时有效处置劝返,实现了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加强
三、规范化调解。加强县人民调解中心与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全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调委会, 600个村居社区调委会,充实选配了近3000名调解员。重新组建了县人民调解中心,下设9个调解室,形成了以县调解中心为龙头,县人民调委会、镇人民调委会,村居社区调委会为着力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了村级综治机构、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就近调处。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
四、超前化预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为主题的“法律八进”活动为着力点,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在全社会培养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最大限度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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