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全市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郯城县召开。临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侯献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英俊,市妇联主席相启荣等参加,郯城县委副书记孙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祥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冠龙等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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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郯城讯(通讯员 高元)12月22日,全市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郯城县召开。临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侯献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英俊,市妇联主席相启荣等参加,郯城县委副书记孙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祥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冠龙等陪同。
全体与会人员先后深入到郯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郯城街道东城社区“好之姻”幸福家庭服务室、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县幸福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县人民法院婚姻家庭调解室等地,进行现场观摩。在随后举行的推进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郯城县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工作汇报片,郯城县妇联和县综治办负责人先后发言,孙利、相启荣、侯献合分别致辞或讲话。
会议指出,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首要途径。郯城县作为全市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动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从源头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建立排查预警机制,有效控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完善调处工作机制,规范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处能力;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合力,为建设平安临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是今年临沂市开展的一项创新工作。此项工作以建设“平等、和睦、幸福”婚姻家庭为总目标,抓住“结婚前、结婚时、结婚后、离婚时”四个关键时期,依托婚姻登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案件审判三个平台,坚持综治、妇联、法院、民政、司法行政五方联动,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加大婚姻家庭矛盾联动联调力度,引导公民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道德观念,营造幸福美满婚姻,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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