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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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庄文涛)针对当前医患纠纷调解、处置的渠道不够畅通,机制不够健全,在处置过程中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莒县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dkJ法治快讯网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自8月初设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县领导曾多次到医调中心实地调研,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医调中心工作,抽调相关部门得力人员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组建了由较高水准的医学专家、法医组成的医学咨询委员会和有专业学识的法官、律师组成的法律咨询委员会,充分组织相关力量进行调解,多方合作,形成合力,将原有其他解决医患纠纷的合法途径有机衔接,为调处中心的健康运转,充分发挥调处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dkJ法治快讯网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调解行为规范有序,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莒县实际,制定了《莒县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和详细的调解工作流程(受理审查、宣传告知、调查核实、调解纠纷、反馈意见),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医学专家选择机制、个案法律咨询机制)。在调处工作中,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医患双方负责的态度,努力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畅通了医患纠纷调处渠道。dkJ法治快讯网
三、强化职能,服务大局。自调处中心挂牌成立以来,通过媒体报道及自身工作,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对于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一方面积极介入,帮助患者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耐心的回答咨询和说服引导,让患者激动情绪得到缓解,切实化解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dkJ法治快讯网
截止目前,共接谈医患纠纷咨询32人次,受理申请11起,除6起正在调处外,其他5起均已结案。在已结的5起案件中,调解成功3起并达成调解协议,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因一方不同意调解转诉至法院2起。纠纷调解都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没有一件反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9月8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题为:“快捷便民服务,和谐解决纠纷”的锦旗送到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以表示谢意。dkJ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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