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高青县司法局对在册5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 |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自身的特殊性,大多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缓刑过程中都存在着监管难,重新犯罪率高的问题。3月29日,高青县司法局对在册5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bn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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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教育、感化、挽救三大方针,工作人员分别与5名未成年社矫对象进行面对面谈话,详细了解其生活、就业、就学现状及今后打算,帮助其消除其心理障碍。同时提醒其要警惕电信网络诈骗,不要银行卡外借或卖给其他人使用,远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同时,针对未成年社矫对象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监护人改变教育方式,对未成年的教育不能心急,不能单纯的溺爱或者棍棒教育,溺爱则会造成人格自私无耻,缺爱则会造成人格冷酷无情。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不单只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家庭教育更是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监护人对此认可并表示会继续协助好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监管教育。通过法律与亲情的教育方式,5名未成年社矫对象均表示以后一定痛改前非,服从管理,安心接受矫正。bn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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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中,高青县司法局制订《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明白纸》,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回归社会的矫正措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未成年矫正对象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bn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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