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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司法局:创新实施“12345”工作模式 努力提供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

时间:2022-09-03 08:20:22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朱凯 凌国超
青州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创新实施“12345”工作模式,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努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山东省青州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创新实施“12345”工作模式,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努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vj4法治快讯网

        围绕“一个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这一目标,全面织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法实施,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加快建设系统完备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和扎实工作,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更加优质、服务保障更加坚实,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进一步显现。
 
         用好“两支队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懂法律知政策的专业人才,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支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推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法律顾问。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家,专职律师121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0名。他们共担任40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另外有71名律师和4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深化公职律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市37个党政府机关、13个镇(街道、开发区)以及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经全部申请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三是全面落实“企业法律管家”机制。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对青州辖区的600余家企业提供“上门问诊”服务,通过免费“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目前,已免费为企业出具“法治体检”报告400余份。2022年以来,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3662件,解答法律咨询 520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0余场,受众8万余人次。
 
         搭建“三个平台”。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打造“全覆盖”实体平台。建成覆盖“市、镇、村(社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级层面建成青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多项功能的“一站式”服务。镇级层面依托13个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建设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职能,是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在村(社区)层面,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是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多元化法律服务,建成“法律服务零距离工作圈”。二是打造“便捷化”网络平台。大力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信息化平台应用,将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提升法律服务便利度,努力实现“服务不缺位”。积极利用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送最新的法律服务咨询和典型案例分析,营造立体化法律服务氛围,畅通法律便民“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建立由村(社区)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镇村干部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三是打造“不间断”热线平台。借助“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开通全天候24小时“不见面”服务,安排专职律师值班,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今年以来,共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58人次。
 
         坚持“四向发力”。坚持从法律援助服务、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调解服务四向发力,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从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上发力,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质量。狠抓基础建设,法律援助网络更加完善。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残联、妇联等27个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法律援助“城乡半小时服务圈”。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援助服务效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户及一级二级残疾人全部发放法律援助直通卡;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当场受理、当日指派;对材料基本齐全但未能现场提交的,实行“容缺受理”,一律当场受理、容后再补。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919件,结案648件。其中刑事案件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85件,覆盖率达100%。二是从强化公证服务上发力,提高公证服务供给质量。创新实施“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力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上半年为企业办证120余件。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基础性司法资源优势,做好调查取证、调解、送达、证据保全及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5000余件,40000余个任务数。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做好“跨省通办”业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展开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截止目前,涉及这类公证事项已出证63件。创新流程打造“新绿色继承”公证品牌。根据不动产办证难的实际,推出了包括上门核查、上门服务、上门送证的“三上门”“新绿色继承”公证,精简办证程序,主动延伸服务。上半年,已办理新绿色继承公证108件,上门核查200余次,上门办证5次,免费代办不动产证64件。三是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上发力,提高普法宣传服务供给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法治宣传媒介,提供便捷高效普法服务。在青州电视台开办《与法同行》栏目,在青州广播电台开办“律师说法”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互联网+”新平台全网推送普法信息,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目前,已举行各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目标要求,发挥法治校长职能作用,举行以消防、道路交通安全、防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法治教育130余场次,约3万多青少年学生接受了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动农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目前,目前全市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评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57户;遴选1049名“法治带头人”和1050名“法律明白人”。四是从构建大调解格局上发力,提高调解服务供给质量。强化矛盾纠纷“11246”调解模式,打造“信美青州”和谐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市纠纷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及调解人才专家库两翼作用,坚持镇村(社区)调解、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政法系统调解、群团组织调解四轮驱动,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监测预警、联动调解、高效化解、统筹协调、考评奖励六项保障机制,统筹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作用,构建“11246”大调解格局,积极打造“信美青州”和谐调解品牌。2022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4件,防止矛盾激化58件 ,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地区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健全“五项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日常服务“一次办”、特殊案件“马上办”、绿色通道“专门办”、困难群众“上门办”、结案案件“回头看”等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日常服务“一次办”即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安排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做到即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服务业务,申请材料及流程一次性告知群众,业务受理、审批、办理做到一次性办结。特殊案件“马上办”即按照申请事项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突发性事件、重特大案件、群体性案件和全覆盖刑事指定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人员承办,并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办结。绿色通道“专门办”即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门的绿色通道,优先处理、限时办结,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困难群众“上门办”即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介入,特殊案件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可通过预约,由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结案案件“回头看”即对办结的事项,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服务监督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朱凯 凌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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