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中共沂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建议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建议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
8月12日上午,中共沂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建议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建议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es3法治快讯网
会议就《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县直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别就这两部《条例(草案)》一一做了发言,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增强县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和监督法规执行的主动性、规范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充分认识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沂南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市唯一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要以打造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沂南品牌”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到地方立法意见征求工作中来,立足部门职责对各类法规草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助推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三是务求工作实效,切实提高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当好地方立法“联络员”、“信息员”和“宣传员”,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把征求立法意见的过程同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反映人民意愿、符合客观规律、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职责,切实担负起征求意见工作责任,充分掌握地方立法的程序、办法、要求,从崇法、护法、用法的高度去观察、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合理管用的意见建议。努力构建人人关心立法、人人参与立法、立法成果为人人所共享的社会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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