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下发,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
2022年6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下发,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6WD法治快讯网
党的十九大以来,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平安建设为主线,牢固树立“敢于争先、争做表率”的工作理念,持之以恒抓党建、保安全、促矫正。
一、强化政治引领,打造过硬社区矫正队伍
2019年平邑县司法局在总结前期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报县编办批复,在全省建立首个独立列户立编社区矫正机构,实现了由行使综合指导功能的“机关型”队伍向有效组织具体刑事执行的“实战型”队伍的转变。
2020年9月,在“队建制”工作模式和创新工作理念基础之上,社区矫正大队积极寻求突破,成立了全省首个县级社区矫正党支部,让“党建+队建”成为了平邑社区矫正的闪亮的名片。形成了“1+1+5”的社区矫正运行模式,即一个党支部为“战斗堡垒”,一个大队为“业务主体”,五个中队为“执行主体”的社区矫正运行网络,形成指挥灵活、行动迅速、协同作战、工作有力的队伍体系。2021年6月平邑县社区矫正大队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支部”,2022年4月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近年来,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前往八路军115师师部、桃峪高干会议旧址等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依托县委党校,多次组织党员参加培训;依托党支部活动,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队伍的思想纯洁、信仰坚定、行动自觉。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实现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全面梳理现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编写完成包含党建、职责及评价机制、职业化建设、执行规范、教育帮扶、运行机制等6篇33个章节20余万字的《平邑县社区矫正综合运行规范》。制定《平邑县社区矫正大队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权力清单》《平邑县社区矫正中队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权力清单》,理顺了事权关系、层级关系。
打造“一体两翼三品牌”,做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以全国首家社区矫正机构孔子学堂为教育主体,构建矫正帮扶新平台,以公益联盟、帮扶基金为“两翼”,打造暖心帮扶新机制,以“正心”“护苗”“赋能”为创建品牌,绘就教育帮扶新图景,走出了一条“一体两翼三品牌”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实践路径,促进社区矫正文化体系与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深度融合,逐步将社区矫正工作从监管转向帮扶,以帮扶促监管,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官”管理制度,实现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在全省率先探索“社区矫正官”监管模式,依托平邑县社区矫正“队建制”运行模式,深化社区矫正监管模式改革,探索建立“矫正官”、“矫务长”制度,形成以队长负责制为主,矫正官、矫务长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
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常年管理社区矫正对象550余人,安置帮教对象2700余人。截至2022年6月,全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6185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020年,在全县办公条件较为紧促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8.6亩,投资400余万元新建平邑县社区矫正中心,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科学设置“三区十八室”,成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平台。积极协调属地镇街党委政府,在保证司法所所办公业务用房基础上,争取5个中队均有建有相对独立办公业务场所,并实现标识、功能室的规范统一。
2021年4月,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派驻刑事执行中队的意见》《关于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派驻驻队检察室的意见》,在社区矫正大队设立公安机关派驻的驻警中队和检察机关派驻的驻队检察室,实现刑事执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一体化、闭环式联动。
四、积极探索智慧矫正,助推“队建制”创新提质
以智能化、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科技创新为突破,系统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数字化、一体化”。
强化“智慧+机制”构建,做实组织管理与规划设计。按照司法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平邑县“智慧矫正”整体规划》《平邑县“智慧矫正”运行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深化“智慧+平台”模式运转,实现监管“数字赋能”。依托“山东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和“雪亮工程”,做到数据采集自动化、工作流程规范化、业务衔接标准化、工作考核公开化、质效评估客观化,一般性业务均实现远程办理,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统一管理、“一网通办”。
优化“智慧+终端”,信息化资源向基层下沉。配备现代化社区矫正自助报到终端,投放到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和比较偏远的村居。配备支持5G技术的智能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5G移动执法车和人脸识别无感签到系统,打造完成一体化社区矫正指挥平台。配备3D VR模拟监狱、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等远程APP,实现对矫正对象的远程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正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实现“工作在掌上,管理在指尖”的智能化管理。利用山东省社区矫正智能监管指挥平台贯通公安、法院、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信息大数据共享信息化、便捷化、掌上化,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效率。
五、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疫情期间,全力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平邑县社区矫正大队和5个中队全体干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利用信息化智能设备,多次组织大排查、大走访等专项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懂疫情,零违规,无感染。
为落实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做好严格防护的基础上,夜以继日,累计行程超过20000余公里奔赴山西、浙江、河北等地监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圆满完成89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工作,整个过程中实现“零感染”目标。
在全国两会及重大时间节点,主动作为,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类型,制定七类突发事件处置规范,确保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群稳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将始终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以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契机,坚持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力行更强担当,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继续推动社区矫正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 朱庆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