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受理的一起侵权赔偿调解案,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
4月26日,临清市司法局松林司法所受理的一起侵权赔偿调解案,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冰释前嫌握手言和。Twj法治快讯网
经了解,申请人高某的孩子一年前骑车时不幸被被申请人朱某开车撞伤,随后将受伤的孩子送往医院救治,期间医药费由朱某垫付。双方就事后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高某认为给孩子看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耽误了自己正常的收入,肇事者应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助,朱某认为受伤的孩子未满16周岁,不应该骑行电动车,责任不应该全归咎于自己,而且自己已经对医药费进行了积极的垫付,不应该再支付其他费用。随后由于高某多次找朱某索要该笔赔偿,过程中由于双方言语不当,朱某均拒绝偿还。双方为此多次争吵,矛盾进一步激化,关系也陷入僵局。
松林司法所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实际,随后联系法律顾问组成调解小组对该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多次走访、约谈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于4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以前的不当行为互相谅解。
案件调解结案,不仅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发挥了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张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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