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
近期,德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ZKb法治快讯网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发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切实扛起责任,以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防疫担当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二、强化立法保障,当好疫情防控决策法治参谋。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立法,疫情防控急需且可行的立法项目,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启动立法程序。提前介入职能部门起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在保证立法质量前提下从速审查,推动有关法规规章尽快出台。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部门提供业务指导,组织专门人员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疫情防控政策供给及时。
三、加强执法监督,保障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实施。服务、保障、指导重点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职责,及时督办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执法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疫情防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主动靠上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执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畅通复议渠道,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倡导当事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申请人受疫情影响等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利。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方式审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审理的,建议申请人提出中止行政复议申请。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五、严格管控措施,确保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全。严格外出审批程序,减少人员流动,全部暂停教育学习、公益劳动、集中宣告等集中性活动,相关工作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和“传统+现代”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体系,增加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频次。
六、排查化解纠纷,护航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积极推动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做实做细涉疫情法治宣传,做好特殊群体管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协调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常态化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组织涉疫情矛盾纠纷研判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七、发挥律师优势,主动当好疫情防控法律助手。积极发挥各级疫情防控律师法律服务团作用,服务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慎决策、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的法治宣传,针对疫情防控措施可能引发或涉及的法律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基层群众等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八、优化服务模式,精准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优先利用热线和网络形式,提供“不见面”非接触式服务,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畅通“12348”“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服务平台,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九、开展普法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及解读,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普法提示函”,督促围绕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依托“报网端微屏”等线上宣传渠道,深化对基层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司法行政人良好形象。
十、狠抓内部管理,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开会、非必要不聚会、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德”规定,系统内入鲁入德人员及其家属要全面排查,第一时间报备。严格防范快递、外卖等传播疫情的潜在风险,减少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收取邮件时加强个人防护。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内部安全防线。
(德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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