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沂南县司法局依法查处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行为,作出警告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 |
近期,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沂南县司法局依法查处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行为,作出警告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RFa法治快讯网
2022年2月,沂南县司法局对辖区各法律服务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2021年收案登记、收费登记,无2020年案件卷宗。
发现上述问题后,检查组及时依法立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经调取相关材料,询问案件当事人,综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其2020年、2021年存在不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能够认识错误,表示悔过,现正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本案的查处,向辖区法律服务业敲响一记警钟,警示从业人员切实树立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督促其依法依规执业,不断提升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今后,沂南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业事中事后监管。司法所也将根据上级要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促进收案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郑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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