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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司法局:延伸的公共法律服务触角

时间:2021-12-21 07:02:04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河司宣
河口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法治建设、社会稳定等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法治建设、社会稳定等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是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地方创新实践。3j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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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口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法治建设、社会稳定等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践行为民初心,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18年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2019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荣誉称号。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以司法所为依托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暂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或联系人,实现镇域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无缝隙、全覆盖,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水平。建成多功能一体化的热线平台,畅通了群众联系渠道。以“山东法网”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整合公共法律服务项目17个,实现全程网办,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立足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做实社区村庄、做强乡镇街道、做精做专区级”要求,全面布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实体化建设,共建成43个社区(管区)、6个镇街(开发区)、1个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明确中心职责,规范运行程序。面向社会统一招聘98名专职调解员,发挥“专、兼、群”相结合优势,全力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平台。在派出所设立了6个警民联调工作室,构建民警与调解员相互协作、共同调解的调处模式。积极打造调解品牌,先后建成“郭翠平调解室”、“致和工作室”“老局长调解室”等10多个叫得响的品牌调解室,涌现出全国调解能手郭翠平、全国模范调解员付云清、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成磊、全国模范调委会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先进代表,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栏目也进行专题报道。
 
        加强法治建设,培育浓厚法治氛围。通过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完善顾问制度,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围绕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为切入点,发挥法律顾问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全覆盖”式法律服务。为全区村(社区)配齐配强法律顾问,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社区)和谐建设,加强和改善村(社区)各项社会管理,化解村(社区)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协助村(社区)“两委”依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联系,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涉农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农民工讨薪、工伤和低保户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坚持法制监管,全面强化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集体经济事项运行机制,对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进行法制化管理。对农村三资管理、合同监管等各类需要进行法制化管理的事项,进一步完善民主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按流程办事,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尊重民意、程序严格。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清理清查,完善不规范合同,处置违法合同,调解合同纠纷,有效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办理建设项目招标123件、土地流转135件,对339件农村集体经济事项进行了法制化管理,监管合同5000余份,每年为各村收缴资金4700余万元;年均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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