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行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高密市司法局努力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行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高密市司法局努力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WkU法治快讯网
一是规范机制,完善审核制度。为在全市层面上理顺合法性审核的程序,高密市政府先后印发《高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高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从制度的层面上明确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签署的政府合同,议题申报部门(单位)须在提报会议议题前5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按程序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
二是严把“三关”,提高审核质量。承办单位提请市政府审议重大行政事项前,必须填报《合法性审查呈报表》,呈报表须经市分管领导批示,流转至市司法局进行审查,重大行政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方可进行集体审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三级审查制,即由合法性审查第一责任人(包括法律顾问审查)、分管责任人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查,才能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通过会前、会中、会后这三道关口,为政府重要决策的作出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法律“屏障”。截止目前,共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72次,其中重大合同审查41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件,规范性文件审查3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
三是落实要求,严格报备清理时效。认真履行报备职责,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正式文本、制定说明各四份,备案报告、相关依据或材料各一份,统一格式,统一时限,进一步促进了规范牲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市司法局要求各部门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修改。截止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次,共梳理市政府和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22件,继续有效15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共6件,在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