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135”工作法(“1”个三级平台、“3”支专业队伍、“5”项长效机制),做实做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具有平邑特色的“枫桥经验”在浚河畔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和信访矛盾“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为建设法治平邑、平安平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135”工作法(“1”个三级平台、“3”支专业队伍、“5”项长效机制),做实做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具有平邑特色的“枫桥经验”在浚河畔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和信访矛盾“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为建设法治平邑、平安平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H5Q法治快讯网
一、整合有效资源,搭建一个县镇村全覆盖对接平台
平邑县强化访调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参与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督导全县访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整合各方资源,搭建起一个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对接平台。
一是在县群众诉求接待中心大厅设立律师接访窗口,建立信访人民调解室、律师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和“流动调解室”。
二是在各镇建立信访人民调解室和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信访办合署办公,打造“接待→分流→调解→反馈”“一站式”访调对接平台。
三是在村(社区)建立“1+5”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台,即: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名法律顾问、1名网格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调解信息员和1名调解志愿者。
二、专业人干专业事,建立三支访调对接专职队伍
平邑县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推动、择优选聘、专兼结合,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高素质,努力建设一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访调对接专职队伍。
一是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队伍。在县综治中心成立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熟悉法律政策、工作能力强的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和政法机关离退休人员组成。在镇(街道、开发区)综治中心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组成。在村(社区)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同时,由担任 “一村一顾问”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兼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村(社区)内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是建立信访矛盾纠纷调解专家人才库。县访调对接办公室根据各类纠纷案件的具体需求,选聘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劳动就业、拆迁安置、环境整治等行业专家,以及从事审判、检察、公安、仲裁、复议、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建立信访矛盾纠纷调解专家人才库。
三是建立调解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切实发挥村(社区)民小组长、网格员的作用,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帮助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线索隐患。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三、实现流程再造,构建访调对接五项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依托全县网格化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排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点防隐患的“四抓四防”措施,突出“初信、初访、初电、初网”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网格排查与行业排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县每季度一次、镇(街道、开发区)每月一次、村(社区)每周一次、基层网格每天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全科网格员”熟悉一线情况的优势,开展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单位的日常排查和重要节点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把信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初信初访”的工作机制。在县、镇(街道、开发区)群众诉求接待中心(站)设立律师、法律工作者接待窗口,配合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导引,帮助接访人员准确甄别、分流,使符合人民调解的信访纠纷在第一时间导入调解途径。信访局在征得信访人、有关责任单位以及其他纠纷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后,将信访矛盾纠纷移送县访调对接办公室。县访调对接办公室根据纠纷具体情况,将信访矛盾纠纷转交县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办理,其中属于行业性专业性的矛盾纠纷转交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镇(街道、开发区)调解处理的转交镇(街道、开发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信访接待窗口在征得信访人、有关责任部门以及其他纠纷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后,将信访矛盾纠纷转交街镇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必要时将疑难信访矛盾纠纷上报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化解。对调解终止的信访矛盾纠纷,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通过劝说疏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定方式解决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建立“疑难”信访案件“4+X”化解机制。对全县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抽调业务骨干律师成立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通过建立律师“全天候”参与接访制度、成立派驻调解室和心灵驿站等访调对接措施,推行疑难信访纠纷“4+X”化解模式,每起疑难信访纠纷成立化解工作专班,形成“一名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名调解员、一个方案+一名律师”的工作模式,制定化解方案,提高化解成功率。
四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与网格化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信访接访分流、领导交办、部门转办的信息对接,着力化解等反映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医疗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实现线上线下矛盾纠纷信息部门共享;建立健全部门多调联动机制,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告知引导、矛盾纠纷移交委托调解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同参与信访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信访纠纷多调化解格局。同时,依托“雪亮工程”,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远程联合调解系统,将信访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联席会议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协调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汇总分析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民商事案件、金融理财案件等相关数据资料,深入研判全县矛盾纠纷趋势特点,全面做好全县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化解。
五是建立访调对接考核奖惩机制。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把访调对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和工作考核,既考核信访案件调处数量、质量,又考核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成效及信访量比例升降,对访调对接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调处信访案件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王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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