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蒙阴县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在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上精准发力,极大提升了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意识、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推动行政诉讼定分止争 |
今年以来,蒙阴县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在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上精准发力,极大提升了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意识、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推动行政诉讼定分止争,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Mfv法治快讯网
一是健全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制发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从明确行政应诉承办责任、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是实行个案跟踪督导制度。充分发挥督导,要求各部门在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后2日之内备案,由县司法局建立工作台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逐案督导,避免出现错漏。
三是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认真听取人民法院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建设考核指标。推行行政应诉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制度,通报问题和差距。及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由县政府约谈责任人,并启动问责机制。
(通讯员 刘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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