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依法组织本月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探索实施“知、悔、法、案、诫、励”六位一体入矫集中教育 |
12月18日上午,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依法组织本月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探索实施“知、悔、法、案、诫、励”六位一体入矫集中教育。JmT法治快讯网
围绕教育矫正的目标任务,结合新入矫的阶段特征,依法组织实施多要素教育:
在“知”字上入题,实施社区矫正认知教育。释义社区矫正的含义、性质、特点,讲解社区矫正对象称谓的变化和由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深入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
在“悔”字上破题,实施认罪悔罪教育。从犯罪、认罪、知罪、悔罪的含义说起,阐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引导社区矫正矫正对象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自身的罪行,进一步树立悔罪、赎罪意识。
在“法”字上开篇,实施社区矫正法规教育。通过讲述《社区矫正法》的历程、意义,说明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教育告知、重点释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违法规定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准确走上社区矫正之路。
在“案”字上示警,实施违规惩处案例警示教育。宣讲近年来兰山区因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违反定期报告规定、脱离监管分别依规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的案例,每个案例进行了分析和预警提醒,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以此为警示,避免偏离社区矫正道路。
在“诫”字上入心,实施社区矫正教导训诫教育。由省司法厅选派警察作专题训诫教育,从监狱矫正的日常规范和主要特点,对比社区矫正的特点,强调日常表现的容易违规的事项,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坚持走好社区矫正之路。
在“励”字上鼓劲,实施社区矫正新生激励教育。从遵法守规、积极工作、关爱家庭三个角度,阐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目标,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遵法守规的框架内重燃希望、正能向上,在工作生活中实现个人价值。
在整个入矫教育过程中,突出疫情防控的前置性、全程性,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间隔就座、有序离场等措施;27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入矫集中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效果。
(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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