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1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组织20余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入矫集中教育 |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1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组织20余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入矫集中教育。gp4法治快讯网
此次入矫教育首先以“三种意识”“四颗心”把好入矫关,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树立“身份意识、服刑意识、自律意识”,怀有“敬畏之心、悔过之心、责任之心、感恩之心”,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明身份、懂规矩、知奖惩。其次,通过近几年收监追逃案例以案释法,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警示提醒矫正对象应当遵守法律义务,珍惜社区矫正的改造机会,接受矫正,服从监管,积极改造,重树人生。最后,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结业考试,以主观题“谈谈参加此次集中教育学习的收获体会”作为结尾。通过此次教育学习,矫正对象们各有感触,纷纷写下了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的真实体会和悔过实感。
下一步,长清区司法局将继续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模式,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济南市长清区社区矫正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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