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攻坚时期,纠纷调处不能停滞,近日,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化解一起婚约纠纷。 |
疫情攻坚时期,纠纷调处不能停滞,近日,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化解一起婚约纠纷。tBM法治快讯网
申请人王某(男方)与被申请人隋某(女方)系邻村,于去年经媒人李某介绍,双方短暂相处数月后订立婚约,现因性格不合,双方自愿解除婚约,就返还彩礼数额双方产生争议。
因双方当事人在外地工作,调解事项由双方父母代为办理。经调解员与媒人李某核实得知,男女双方订婚当天,男方当场兑现彩礼钱、“三金”首饰钱、见面钱等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起初女方父母对返还彩礼等钱不予理解,调解员多次与其沟通,并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经充分协商,双方互让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女方返还彩礼钱2.7万元,当场履行协议。
依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秉持“依法调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效便民的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了一起民事诉讼纠纷。
( 通讯员 朱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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