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莱芜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不断拓宽援助范围,努力提升援助质量,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46件,办结1051件,案件办结率同比增长10.5%,解答群众来电来访381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损失3218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2018年莱芜市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工作成效显著5rS法治快讯网
2018年,莱芜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不断拓宽援助范围,努力提升援助质量,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46件,办结1051件,案件办结率同比增长10.5%,解答群众来电来访381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损失3218万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不断提档升级。本着更加便民惠民原则,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开工建设了高标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市级“12348”热线平台实现了与省级平台的链接,制定了《莱芜市“12348”热线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市级集中接听受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级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热线平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电话接听工作标准、工单转办等,全力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接听解答咨询1620余人次,转办法律援助申请132人次,较好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知识需求。
二是法律援助案件整体质量明显提升。制定印发《莱芜市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关于做好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从始到终、无缝衔接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困难状况工作程序。莱城区坚持案件受理“两必审”制度,提高了审查的准确率;钢城区继续推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工作,刑事案件质量数量同步提升;市中心集中组织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对今年以来所有案件逐案进行复审,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更加严格规范。市、区两级都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区同级财政投入都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了省司法厅关于县区财政投入不低于两位数的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经费管理,明确了各类案件补贴支付标准、发放时间,细化补贴事项与范围,增加了办案补贴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办案补贴“一月一发放”制度,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办法,全市发放办案补贴93.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94%,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办理案件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继续保持了“零投诉”。
(黄书亨 张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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