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山亭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扫管”并重,11月7日至13日,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组成社区矫正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再宣传、再发动和再教育。 |
山亭区司法局联合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专项督查活动ntK法治快讯网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山亭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扫管”并重,11月7日至13日,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组成社区矫正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再宣传、再发动和再教育。
督导组深入全区十个镇街司法所,通过点名、签到、核实身份证进行了集中点验,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手机定位监管规定和请销假等相关制度,并强调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辖区,按规定时间报告,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刻明确在矫服刑意识,珍惜机会,积极主动地接受司法所的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检查中,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分析了目前严峻形势,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深入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认清了参与恶势力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教育矫正效果,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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