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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司法局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收监执行脱监服刑人员

时间:2018-11-02 08:06:23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芝罘区普法办
10月31日,脱离监督管理多年的社区服刑人员毕某被成功移交至山东省女子监狱,这是芝罘区司法局通过“网上追逃”的形式,首次收监执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成功案例。

               芝罘区司法局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收监执行脱监服刑人员GZU法治快讯网

 
          10月31日,脱离监督管理多年的社区服刑人员毕某被成功移交至山东省女子监狱,这是芝罘区司法局通过“网上追逃”的形式,首次收监执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成功案例。
 
         毕某,女,48岁,2006年11月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5月6日因患疾病保外就医。毕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邪教练习和宣传活动,并在2012年3月份以后销声匿迹,脱离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芝罘区司法局在多次查找均未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向山东省女子监狱提请收监执行,并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追捕。2013年至2018年间,山东省女子监狱、芝罘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对毕某实施抓捕行动,但毕某行踪诡秘、住所不固定,均未抓到本人。2018年10月30日,福山公安分局在进行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毕某活动线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成功将毕某控制,并在第一时间告知了芝罘区司法局。在区司法局的积极协调和福山公安分局、监狱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罪犯毕某移交至山东省女子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罪犯毕某在脱离监管期间,坚持邪教理论顽固不化,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开展违法活动,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区司法局、福山公安分局、芝罘公安分局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成功将罪犯毕某抓获归案,降低了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芝罘区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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