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议在禹城召开。德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贵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德州市律师协会专职副书记王劲松主持会议。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壮志到场致辞。
上午,与会人员现场观看了禹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中办北环社区、十里望粉王社区、安仁镇王子付社区、和伦镇司法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会人员观看了反映禹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片和幻灯片,对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下午的经验交流会上,与会人员对禹城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吕金贵局长向大家通报了全市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收获颇丰,倍受鼓舞和振奋,为下一步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努力构筑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
(2018年8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禹城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向大家汇报,敬请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自去年6月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禹城市在德州市司法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强化对接、注重实效为原则,以创新工作模式为切入点,以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总目标,积极构筑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截至目前,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742场次,接受法律咨询316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7起,提供法律援助135件次,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上访13起,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7000册,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15000份,为全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五个三”。
一、思想认识上,增强“三个意识”
(一)增强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的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共法律服务这个主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落实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是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使命,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政治举措。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法治社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法治社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载体,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人员应该聚焦主业、履行主责,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增强立足主战场、当好主力军的责任意识。广大农村社区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的主战场,司法行政人员及县域内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该立足农村社区这个主战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以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人民调解、创建法治社区等,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代理诉讼等,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农村社区社会稳定和法治社区建设的奠定基础。
(三)增强发挥资源优势、服务中心工作的担当意识。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发挥资源优势,引导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以“一乡镇一服务团队、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工作平台,围绕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做好结合文章,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全力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深入开展“走千村、进万户、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大局中的作用。
二、工作谋划上,抓好“三级落实”
(一)市级层面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一是开好“两个会议”,第一时间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及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二是出台一个文件,司法局起草《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办、市府办审查批准,经市领导同意后以两办名义印发。三是成立一个工作专班。成立司法局一把手为班长,分管副职为副班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分工联系乡镇(街道),参与各乡镇工作推进和培训会议,推进工作落实。
(二)乡镇层面联系督导、协调落实。司法所作为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主体,一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并举办签约仪式,动员会议由本乡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书记参加,同时联系司法局工作专班人员现场指导。二是配合司法局工作专班召开本乡镇工作推进及法律顾问培训会议。三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落实办公场所,督导法律顾问与社区对接。截止去年6月底,全市12乡镇(街道)均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并举办签约仪式,382个村(社区)书记与法律顾问全部签约,实现了法律顾问与社区对接100%。
(三)村居层面保障运行、发挥实效。一是政策“上墙”,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给村(社区)居民的一封信”、“村居法律顾问个人信息”要张贴到社区公示栏上,在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悬挂工作意见箱,上墙公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和社区调解员信息。二是联系卡“到户”,即:村(社区)书记、调解员配合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联系卡发放到户。三是开展工作“有动静”,即:利用村(社区)广播喇叭,制作法律顾问工作广播通稿,宣传工作政策、公示工作信息。实现政策上墙、联系卡到户、使用村广播三个100%,三个层面三级联动机制为工作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推进上,强化“三个建设”
(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根据我市法律服务资源存在不足的现状,创新思路,整合现有的32名执业律师、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吸收12名乡镇(街道)司法所长进入法律顾问队伍,依据行政区划,科学分配服务范围,并在部分村(社区)采用“司法所长为主,专业律师为辅”的特色服务模式,既缓解了法律顾问队伍的工作压力,又保证了服务质量。二是明确法律顾问“一岗八员”职责,即:社区法律事务指导员、社区居民法律诉求引导员、社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居民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知识宣传员、法治社区建设参与员、社区矫正协理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引导法律顾问承担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职责。三是为了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由辖区内的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形成“一乡镇一团队”工作模式,团长由司法所长兼任,主要通过在司法所定时、定点办公和牵头组织法律宣传活动等形式,集思广益,为乡镇、村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处置提供法律意见。
(二)强化阵地建设。一是坚持“五有”标准。协调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法律顾问办公场地,依托村(社区)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室382个,做到“有场所”;全部法律顾问与382个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把支部书记和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登记在册,指定社区调解员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建立了稳定联系,做到“有人员”;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一事一记、一村一档,做到“有制度”;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严格履行“一岗八员”职责,做到“有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落实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补助,去年下半年我市需配套的法律顾问补助经费57.3万元,及时申请到位,依据考核办法半年发放36.33万元,做到“有保障”。二是细化软件建设。司法所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团队的日常管理单位,全部实现了“两制度上墙,两档案入橱”,确保工作“雁过留声”、“踏雪留痕”。三是创新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微信这一便捷交流平台,打造“24小时法律服务朋友圈”,局机关、司法所、法律顾问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群,便于通知下发、活动安排等;法律顾问、社区书记、调解员、社区群众代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便于及时掌握村(社区)内动态,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线了解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保护和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为前提,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去年八月份,在学习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禹城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行以司法所为主、市局律管科为辅的“双线考核”。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团队工作制度。对法律顾问每月2次、不低于8小时的现场服务必须详细记录服务时间、内容、方式和结果,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同时为确保“工作留痕、考核有物、补助有据”,实行法律顾问工作三联单制度,实现了市、乡、村三级工作留痕。为了明确法律服务团队职责、规范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的服务行为,制定“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团队工作制度”,并对工作细节做了详细规定。三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形成了法律顾问考核的“五看”工作思路,即:“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活动,活动看实效”。注重做好管理档案和业务档案(案例档案和考核档案)“两个档案”,法律服务登记、统计、回访“三个台账”,统一备案、统一回访、统一标识、统一制度“四个统一”,从而实现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全掌控,为评先树优、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奠定了基础。
四、工作宣传上,体现“三个创新”
(一)创新宣传内容。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体的特点,改变以往书本化、概念化的宣传语言,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生活化语言进行宣传。为此,我们编印了宣传手册、给村(社区)群众的一封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村居法律顾问联系卡,撰写了村(社区)广播宣传通稿,使用最朴实的语言,让支部书记在村广播上播放,实现了社区书记通过村广播介绍法律顾问100%,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创新宣传方式。一是针对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进城务工现象,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整合“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栏目,同时设计制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展板,在全市各个广场、公园和382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进行安装展示,及时发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态。二是联合市广电局开辟“法润禹城”栏目,通过实际案例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充实法治文艺演出内容,通过相声、快板、小品的形式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三)创新宣传渠道。一是在禹城市报、电视台开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栏,通过长时间、大篇幅、系统化的报道宣传,让群众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此项工作。二是利用组织部在市委党校培训换届后新“两委”成员的机会,选派资深律师围绕社区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社区建设,以案说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加强与市扶贫办的联系,摸清贫困户底数,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扶贫,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政策和实效。
五、工作考核上,抓住“三个关键”
(一)制定考核办法,规范经费使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是指挥棒、牵引绳,激发工作活力是关键。2017年8月10日,印发《禹城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市局律管科和乡镇司法所双线考核,市局律管科牵头考核内容占30分,司法所考核内容占70分,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基层评价、信息报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另设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依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分标准,依据评分标准打分,依据得分发放补助,依法有序规范使用法律顾问补助。
(二)严格发放程序,发挥补助效能。严格考核打分、汇总统计、报备公示、核实确认、银行转账等工作流程,通过微信群、网站公示,然后法律顾问确认签字,再将考核情况表,连同法律顾问个人银行账号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法律顾问补助通过银行分别打到个人账户。2017年,我们为37名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据考核办法发放半年法律顾问补助36.33万元。
(三)规范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档案。制定工作管理档案目录和业务档案目录,工作管理档案分工作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宣传(信息简报)、三个台账(登记、统计、回访)、经费保障及补助发放、案例报送等;业务档案分案例档案和考核档案,对村居法律顾问办理的社会影响较大、比较典型的个案,一事一卷装订归档,形成案例档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相关资料装订归档,一人一卷,形成考核档案。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有一些问题,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突出(总结宣传、考核督导、材料收集、档案整理等,需要足够的工作力量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百姓知晓率还没实现全覆盖;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还不够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填写还不够规范等。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兄弟县市之长,引导法律顾问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强化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实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张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