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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庙司法所“四个加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8-08-08 08:07:12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宁阳县司法局
宁阳县文庙司法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思想不成熟、犯罪盲目性大等特点,采取“四个加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文庙司法所“四个加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bN6法治快讯网

 
        宁阳县文庙司法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思想不成熟、犯罪盲目性大等特点,采取“四个加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隐私保护。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中,将接收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与成年服刑人员分开教育,保护未成年矫正人员的个人隐私,不泄露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档案保密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       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教育管理,落实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当面报告、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动态。同时,重点关注其日常生活及心理状况,侧重于感恩教育。     三是加强帮扶措施。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普遍辍学早、家庭监护不到位、社会生存能力较弱等问题。在入矫阶段,以司法所为主体的矫正小组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案”矫正措施,增强个别化矫正的作用效果,并协调相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四是加强家庭参与。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做为未成年的监护人父母,做好监护作用,要从生活中关心未成年人,加强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帮助他们分析犯罪的原因,督促未成年人配合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
 
         (宁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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