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省、市部署要求,济南市中区司法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于今年3月份率先展开工作。截至目前,已为166名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辩护律师,援助数量较同期上升361%,指派率达到100%,走在了全国、省、市等相关试点单位的前列。
|
济南市中区司法局三个抓手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SKq法治快讯网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结合省、市部署要求,济南市中区司法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于今年3月份率先展开工作。截至目前,已为166名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辩护律师,援助数量较同期上升361%,指派率达到100%,走在了全国、省、市等相关试点单位的前列。
一、高度重视,紧扣实际展开试点工作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区情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谋划,从服务群众出发,不断开拓创新思路,紧扣人才、机制、平台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强化法律援助惠民有效举措,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我区真正发挥实效,有序运行,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
二、协调创新,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
在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中,积极联合市中区法院共同在区法院刑庭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站,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受援门槛,将我区法院审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全部纳入提供律师辩护的范围。同时,专门选派政治可靠、业务过硬、职业操守良好,具有一定执业年限的律师到市中区法院刑庭值班,现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提供准确、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全面保障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最大幅度地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充分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了刑事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三、多措并举,实现协同运作良好模式
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协调,明确并认真制定了与区法院双方试点的工作权责、操作流程及规范,在建立健全工作站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律师资源保障,规范区属律师值班制度,全面完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优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示范作用,协调组织资深骨干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力提升律师刑事辩护质量,为我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无缝对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欣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