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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医调委化纠纷调民忧

时间:2018-06-29 21:51:15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姜振平 冯安
招远市医调委自2015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共受理医患纠纷52起,调处成功44起,接待群众来访330起520人次,调解赔付金额150万元,调解终结的医疗纠纷无一反悔,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招远市医调委化纠纷调民忧BBY法治快讯网

 
        招远市医调委自2015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共受理医患纠纷52起,调处成功44起,接待群众来访330起520人次,调解赔付金额150万元,调解终结的医疗纠纷无一反悔,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9月3日,东关村一位老人因突发疾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认为医院属于过失杀人,要求院方必须给出30万的赔偿,否则就抱着骨灰盒,天天去医院闹事,去政府上访。双方陷入僵局,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群体性事件。医调委接到院方的请求后,立即介入。经调解员耐心疏导,患方采纳医调委建议,到医调委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调后,双方达成调解,医院赔偿8万元,患方对自己过激的做法表达了歉意,双方不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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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山镇徐某患腰椎滑脱,2018年3月在市某医院手术治疗后,因内固定钢钉断裂,又转省立医院进行了腰椎滑脱翻修术。患者出院后,对市某医院的手术提出质疑,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医调委介入后,咨询专家,将双方责任进一步明确,依照国家赔偿标准,院方最终赔偿9.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医调委自运转以来,始终把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宗旨,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调解,既尊重患者的要求,又倾听院方的意见,每遇分歧较大的,积极咨询法学专家和医学专家,多方分析原因、确定责任。截至目前,共咨询医学专家65次,法学专家35次,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调解、依法计赔,公正、公开、公平,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好评。
 
          ( 姜振平  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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