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积极服务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 |
莱芜市司法局四项措施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vRr法治快讯网
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积极服务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营造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把法治培训纳入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基本项目,创新和丰富新农村法治文化产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村”“赶法律大集”“法治文艺下乡巡演”等活动6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日历2万余份,《以案说法读本》《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1.8万余本,普法手提袋1.5万余个。对省级“法治创建先进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查,实行动态管理,莱城区高庄街道下台子村、高新区鹏泉街道李陈庄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总数达到 27个。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区(功能区)分别建设1处法治文化园(广场),各镇(街道)分别建设2-3处法治文化街,积极推动村(社区)建设一个法治讲堂、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长廊(街)、一个法治宣传栏(窗)。持续开展“以案说法”工作,在市级4家媒体开办普法栏目7个,刊登典型案例36个,直播律师说法节目26期。
二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政法专业支付资金向基层倾斜,突出抓好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完成了选址和规划设计,力争7月份开工建设,中心建成后将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莱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厅授予首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部署开展了“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司法所“一所一品牌”“一所一特色”,年底新推出6个省级“明星司法所”。扎实推进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莱城区把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村(社区)1020个,建成率达95%。
三是持续深化“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突出法律服务、纠纷化解、普法宣传“三大主业”,紧盯群众遇事、干部办事、基层理事、破解难事、处理家事等基层现实问题,紧密结合“法德理家”“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健全完善基本工作量、工作台账、重大矛盾和信访事项报告处置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工作规范运作。积极与市扶贫办进行沟通对接,向各区(功能区)下发了《关于开展精准法治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辖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回头看”返贫人口和省、市重点贫困村名单。印制《精准法治扶贫明白纸》、“法律服务联系卡”各4400余份,通过各包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放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定期逐村逐户走访,及时了解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所包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包村律师微信群作用,着眼于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务,了解群众法律需求,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通过网络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互动局面。包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律体检活动600余次,上法治课1200余场,审查各类经济合同5000余份。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创新突破”行动。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积极鼓励吸收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加入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新一届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显著提高、年龄组成更加优化。组织全市4000余名信任人民调解员参加新一轮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等疑难纠纷的化解,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工作,在做好医调、交调等3个调解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向物业、环保、教育、婚姻家庭等行业领域延伸,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995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张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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