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照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职能、精准发力,通过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贫困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市提前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
日照市司法局“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U5S法治快讯网
近年来,日照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职能、精准发力,通过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贫困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市提前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积极部署,全面推进全市法治扶贫工作。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日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日司发〔2016〕7号)《日照市司法局2018年法治扶贫工作要点及分工落实意见》(日司发〔2018〕7号)《关于开展法治扶贫问题集中整改落实的通知》(日司〔2018〕19号),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扶贫办汇报法治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整合资源,优化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扶持力度,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保障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巩固提升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重点推进贫困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在贫困地区落地生根。二是拓宽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推进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基础,为每个贫困村选聘1名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事项、举办法治讲座等,引导提高贫困村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目前,全市共为3029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53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累计进村举办宣传讲座6027次,代写法律法律文书11206件,调解民事纠纷6472件,提供法律咨询40315次,办理法律援助876件,填写法律顾问进驻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问卷42393份,切实打通了司法惠民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广泛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推动区县、乡镇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围绕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精准施策,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发挥乡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特点,采用设立流动工作站、流动服务车等形式,构建贫困地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通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绿色通道”,在办理业务时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7件,结案863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7248人次。
四、强化宣传,提升贫困地区法治氛围。深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两个规划”,创新城乡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抓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为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认真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组建专门法治宣传团队,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法治宣传活动。针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学法用法需要,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贫困人群的权益保障意识、法治意识,做到“精准宣传”。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扶持贫困地区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设施。以总结推广莒县招贤镇“法德一体”经验为切入点,创新法治文化活动载体,打造“一县(区)一品牌、部门有特色、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格局。指导贫困村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抓住“关键少数”,做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提高贫困地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能力。
五、调解前置,筑牢贫困地区稳定环境。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法治扶贫的基础性工作,下大力气抓实抓好。着力解决一批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中久拖未解的矛盾纠纷,保证精准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促进贫困村长治久安。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纠纷3491件,调处成功3458件,调处成功率达99%,其中村(居)调委会调解纠纷1958件,占调解总数的56%;排查纠纷1546件,预防纠纷927件,通过排查预防纠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4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133人次。针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社区)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村务管理、民主决策、土地使用权流转、征地拆迁补偿、惠农资金和专项资金享受者身份确认及发放等各类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组织、法律明白人等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此外,对发现掌握的倾向性、区域性,久拖未解、疑难复杂,当地群众较为关注的涉众性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确保矛盾不出村,纠纷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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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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