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112起,调处成功3109起,调解成功率达99.8%,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
2017年以来,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112起,调处成功3109起,调解成功率达99.8%,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NTp法治快讯网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等21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区财政每年拨付45万元经费,9个镇(街道)、开发区每年共投入90万元,落实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
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完善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多类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调解小组为延伸的人民调解组织“四级”网络体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2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其中区调委会聘用2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聘用6人,每个镇街调委会聘用2人。严格人民调解员选聘,主要从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或懂法律、为人公正、热心人民调解的社会志愿人员中选聘。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
三、完善调解制度,打造规范专业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度、纠纷排查反馈制度、调解回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调解规范制度。制定了《河东区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河东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河东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完善了人民调解考核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考核,建立了人民调解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了“四簿”(会议学习记录簿、普法宣传登记簿、回访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三册”(调委会花名册、调解员花名册、专职调解员花名册),落实了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办公场所、标牌、印章、记录、统计台帐)、“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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