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阴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深化依法治县、法治平阴建设,坚持和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以县级1148联调中心为统领,以创新实行“一单式”调解工作法、推行“调解超市”调解模式为载体,以“三级联动”“三调联动”为支撑的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 |
平阴县司法局主要事迹Msj法治快讯网
近年来,平阴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深化依法治县、法治平阴建设,坚持和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以县级1148联调中心为统领,以创新实行“一单式”调解工作法、推行“调解超市”调解模式为载体,以“三级联动”“三调联动”为支撑的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成效。其经验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指出:““平阴模式”是山东版的枫桥经验,其法治引领和源头化解矛盾的经验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Msj法治快讯网
一、整合力量资源 ,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新平台平阴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在全市率先组建的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接待“四位一体”的县矛盾纠纷1148联合调处中心。突出特色设置为“一部热线、一个法庭、四个工作室、八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即:148法律咨询联动热线、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律师工作室、公证室、法律援助室、监察室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者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食品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汇集了各行各业的专家,社会能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专家会诊,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专家,增强了调解实效;在规范运行上,建立健全了6个运行机制,即内部运行机制、外部运行机制、与信访维稳衔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法律服务跟进机制、督导考核保障机制,整合了社会资源,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县、镇(街道)、村人民调解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了 “一站式”、“一揽子”纠纷调处,吸引着当事人在此咨询法律难题,调处纠纷。“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疑难复杂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在我县变为现实。Msj法治快讯网
二、实行“一单式”调解工作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作平阴县司法局为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探索实行了通过“一单报告、首问负责、集体决策、百分考核”等环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单式”调解工作法。印制 “一单式服务单”,当事人要求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时,首先填写“一单式服务单”,把矛盾纠纷的起因、发生的经过、要求处理的结果填写在服务单上。当事人填写服务单并签字,把要说的事落到纸上,实际上是促使当事人实现对矛盾纠纷由感性到理性的过度,起到了稳定当事人情绪的作用。当事人填写完服务单后,值班调解员在《一单式服务单》上签字后,即成为该矛盾纠纷的首问责任人,要对接收的矛盾纠纷全程跟踪,一包到底,并对处理结果负责。简单的矛盾纠纷要当场进行调处,问题较为复杂不能及时调处的,也要在第一时间交所在的的组织集体调处。实行重大纠纷集体会商制。对首问责任人不能自行解决的矛盾纠纷,首问责任人及时督促所在的组织召开会议或在例会时集中汇报,集体研究对策,完成调处任务。通过这一程序,仍解决不了的事项,由首问责任人做说服工作,所在的组织代表当事人向上级提出给予答复和解决的要求,并记录在《一单式服务单》上,或由首问责任人向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法律帮助,引导其依法诉讼,直至矛盾解决。 三、推行“调解超市”调解模式,增强人民调解工作调出实效 平阴县司法局为积极强化县、镇(街)、村(居)的紧密衔接,在镇(街)一级设立“党政统一领导、司法具体协调、各方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作联动”如同超市一般的联合调处机构,推行“调解超市”调解模式。镇(街)全体机关干部、办事处和村具有丰富调解经验干部及德高望重、感召力强的群众,都被超市聘为调解员“上了超市柜台”,扩大了调解员队伍,拓宽了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的范围。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认可的调解员从事自己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同时增强了调解员的工作能动性,立即着手进行调解工作,做到三日内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的疏导调解。对初步调解未果的,调解员进一步取证,一访所在单位、二访知情人、三访有关当事人,全面客观地了解矛盾的发生过程,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及时率和成功率。 去年来,平阴县共化解矛盾纠纷1873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协议履行率、群众满意度较高,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的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整个社会面和谐稳定。Msj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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