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11时许,陈官镇北户村村民张某某(某丰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在家中突发心脏疾病去世。张某某家属认为某丰化工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支付怃恤金、补助金等费用。 |
陈官镇北户村法律顾问主持调解意外死亡案件Dzy法治快讯网
5月15日晚11时许,陈官镇北户村村民张某某(某丰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在家中突发心脏疾病去世。张某某家属认为某丰化工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支付怃恤金、补助金等费用。
16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北户村村委书记联系了负责北户村的法律顾问卢敏律师,下午,卢敏律师在管区、村委及司法所的协助下组织某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与张某某家属就张某某死亡待遇的问题进行了协商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张某某系非因工死亡,某丰化工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共计人民币81570元。
法律顾问卢敏(左一)、村委书记(左二)、管区书记(中)正在进行调解。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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