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司法部通报表扬了一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福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因工作成绩突出获此殊荣 |
福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t52法治快讯网
为表扬先进,鼓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5月8日,司法部通报表扬了一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福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因工作成绩突出获此殊荣。
近年来,福山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思想认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稳步推进,有效发挥了解决矛盾纠纷第一道“稳压阀”的作用。2017年至今,全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其中有可能引起信访案件两百余起,对社会和谐稳定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近两年来,全区先后有3名司法所长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5人获得“山东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9人荣获“烟台市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今后,福山区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在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模式创新等方面继续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矛盾调处和纠纷化解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福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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