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司法所在上级部门关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
界河司法所“四举措”开展法律援助工作fAC法治快讯网
界河司法所在上级部门关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活动中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这使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普法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新领域。将低保户和65岁以上老人,纳入了重点法律援助范围,增加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为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三、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将人民调解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原则,对于可调解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条件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当事人有意愿提起诉讼的,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将法律援助与党的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承办的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跟踪调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邱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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