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镇开展“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依法治村创新探索与实践的缩影。镇党委非常重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工作,年初3月2日就出台了《招贤镇以党建为抓手,推进“法治、德治、村民自治”》建设实施方案,这也是招贤镇2015年以来,实施“法德一体”治理模式,形成“招贤经验”的延伸。 |
下好三治融合“一盘棋”aAm法治快讯网
——招贤镇探索实践“法德”一体治理模式
“听说你们村被评为省级村民法治示范基地?你看你们村又是‘法德讲堂’,又是‘法德广场’,还有文化墙上的村规民约、法德共评榜,怪不得群众守法守规呢,环境好更不用说了。”隔壁村来社区办事的老王碰见了相家官庄调解员相恒孝,“那是!”,老相一脸自豪地回道。
这是招贤镇开展“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依法治村创新探索与实践的缩影。镇党委非常重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工作,年初3月2日就出台了《招贤镇以党建为抓手,推进“法治、德治、村民自治”》建设实施方案,这也是招贤镇2015年以来,实施“法德一体”治理模式,形成“招贤经验”的延伸。
一、村民自治为根本,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振兴乡村指明了方向。
“我村多年来积累的问题必须一件件去解决,实行‘四民主两公开’让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动起来’,遇到法律问题去‘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这三年来走向镇产权交易中心的重大事项就有18起,消除了暗箱操作的影响,融洽了干群关系。要想赢得村民支持,就得办实事,让群众亲眼看到周围的变化,继续发展鲜切花是我们西黄埠村的努力方向,拥有自己的产业,才能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西黄埠村支书田仕礼说。
西黄埠村这几年由乱变稳、由穷变富,现在已成为山东玫瑰第一镇、招贤镇玫瑰第一大村。这与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不无关系。自治为本、德润民心、法治天下。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是主体,如何调动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招贤镇把村民自治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的基本形式和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坚持每月25号议事学习日例会,实行四民主两公开村级治理制度,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自治规定,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修订村规民约让村民自治“硬起来”,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依法、简洁、易行的原则,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指导帮助村依法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扎实推进依法立规,以规治村(社区),针对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的红白喜事泛滥,环境卫生脏乱,家中儿女不孝,家庭成员不和,邻里关系不睦,地方人情攀比和赌博之风不减等一些社会不良风气,通过召开群众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村民自治。全镇81个村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使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德治为基础,厚植新民风
德治为基润民心,该镇针对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存在“无诚信、不友善、不敬业”等不良现象,开展这种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社会新风尚。开展道德评议行动,重点以评明德、以亮树德,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通过推选“好媳妇”、“招贤好人”、“日照好人”产生带动辐射效应,传播正能量。其中,一村评出“好媳妇”由村支书把喜报送到此媳妇娘家村村支部,以此产生了良好的互联互通效应。开展“文化传播活动”,通过“家规家训进万家”、“讲述家教故事”等活动培育百姓好家风、正德树人、淳化民风,开展“文明创建”行动,结合星级文明户评选,使每个家庭成为新民风建设的参与者、传播者、受益者,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开展“诚信建设”行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风尚,依靠舆论和制度促进人的重信守约,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主要通过抵制红白喜事、人情往来、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形成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认识和浓厚氛围。
正如相家官庄村支部书记赵廷武说的:“村容村貌美了,致富路子多了,文明新风尚培育起来了,如今变化巨大,相家官庄村也让我干劲十足。
三、法治为保障,提升治理能力
招贤镇董兴武是出了名的“董调解”,他是董家坡村支部书记兼镇“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主任,他常说,想要村民满意,不管是邻里纠纷还是家事纠纷,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大家的立场想问题,把村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百姓称赞:送法普法到村民,把法“捂热”送到群众心窝里,把“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琐事处理得妥妥帖帖。
法入心者则顺民意,招贤镇以建设“崇德尚法招贤”为抓手,深入开展“宣、调、帮、促”四位一体为为主要内容的实施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宣”即强化宣传。建立镇、社区、自然村法德宣传阵地,已培育了一个集“法德讲堂”、“法治文化中心”、“警示教育中心”、“谁执法谁普法一条街”为一体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面落实责任,全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建立了“1+2+N”〔一个法德一体建设领导小组,统领2个牵头单位(普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N个普法成员单位和平安志愿者协会、夕阳红调解协会、法德促进会等多方社会力量〕构建大普法格局。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普法作为一种公共法律服务,也应从“做了”向“做好”转变,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更优”转变。这就要大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供给,精准发现、及时引领、有效满足人民的法律需求。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从理念上讲,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地站稳人民立场,自觉地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从供给主体上讲,就是要实行以“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为导向的精准普法和以“法德十进”为基础的平常普法;从供给内容上讲,就是要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思路,继续抓好“招贤经验”,推进法德一体建设构建“法治、德治、村民自治”“三治”融合的共商、共识、共治、共建、共享、共担的社会治理体系。
“调”即调解纷争。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长效化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纵向网络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横向网络建设:搞好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站、信访办、卫生院、村镇办、环保办、学校、人社所、交警队对接,创新建立援调、访调、医调、物调、环调、校调、裁调、交调等多调链接机制,形成大调解网络;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村公共法律服务点,重点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组成1个镇级调委会、11个社区调委会、81个调解小组,选聘人民调解员318名对调解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建两代表一委员、家事、夕阳红等6个专业调委会,让大量矛盾纠纷调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
“帮”即“服务需求”。设立招贤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把司法行政工作全归于其中,推进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镇聘请12名法律顾问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让群众不出门就可享受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搞好抱团服务,就能生产出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产品,既满足了广大农村的法律服务需求,又推动了法律服务行业自身的发展,更彰显了司法行政职能的作用,使得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工程项目发包等三大类12小项农村资产产权集中公开交易,有效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立招贤镇民生热线受理中心,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促”即促进法治政府的形成,促进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法务前置工程”,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政府决策管理之中,提供先行的法律审查、法律建设风险提醒等法律服务,为政府的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促进法治社区、法治村居建设,促进依法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自治、德治、法治相辅相成达至善治
健全招贤镇法德一体治理体系,不仅需要以加强自治建设为核心,还需要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自治、德治与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并存不悖。自治、德治与法治,不能各自为政,必须“三治”融合,发挥其系统功能、整体效果。以自治为核心,需要以法治划定有限政府的权力界限,确保乡村自治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实现;需要在德治提供的情感基础上主动维护良好的自治秩序。在实践乡村自治过程中,除了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也需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和道德的教化约束作用,同时提升村民的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自治、德治、法治“三治合一”,以法治保障自治、规范自治、实现自治,以德治支撑自治、滋养自治;在自治中实现法治,践行德治;在德治中促进法治;在法治中体现德治,实现民意、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自治、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最终达至乡村社会的善治。
招贤镇实行“法德一体”社会治理模式,创造了“招贤经验”,进而创建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模式,已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成为全镇群众广泛接受、全力支持、主动参与的好模式。
(陈志华 刘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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