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紫荆山街道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动员部署会议,动员部署2018年度紫荆山街道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
紫荆山街道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动员部署会hsT法治快讯网
为贯彻落实省、烟台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发挥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村(居)作用,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月7日上午,紫荆山街道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动员部署会议,动员部署2018年度紫荆山街道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紫荆山街道分管司法工作王荣蓬部长主持会议。紫荆山街道工委副书记吴朋飞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紫荆山街道17个村(居)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吴朋飞副书记就如何开展好街道“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了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配备村(居)法律顾问的意义和目的;二是明确职责,认真把握服务方向,真正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惠及基层;三是协调配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切实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扎实运转。
王荣蓬部长详细解读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方责任和工作职责,重点提出: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服务基层百姓有意义的工作,各村(居)法律顾问要把握正确方向,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特长,切实把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好,严格按照要求及早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工作开展要紧紧围绕大局、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引导百姓信法,通过合法途径疏导涉访案件;服务街道棚改拆迁群众涉法诉求,维护基层稳定;三是要加强沟通交流,法律顾问、与村(居)、街道之间要建立畅通联系机制。法律顾问要根据村(居)实际情况与村(居)对接作出工作计划、方案,法律服务、法治宣讲等工作开展可有效借助党员学习、法德讲堂等机会载体;四是强调工作纪律,明确奖惩措施。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政治敏感度,恪守职业道德,发挥维护基层稳定和民主法治创建作用,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最后,各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了交流发言,表示要发挥法律专长,切实服务基层百姓、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 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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