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为村(社区)“两委”选举提供了坚实保证。 |
费县司法局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wDH法治快讯网
自全县村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费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为村(社区)“两委”选举提供了坚实保证。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严格部署核查工作。在接到县委县政府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并针对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强调了工作纪律,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人并签订承诺书。严把核实审查质量关,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不提供虚假信息,对出现候选人在矫正期内或安置帮教期内的情形,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确保提供的审查材料真实有效。
二是实行专人专班,做到核查反馈有效。为保证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此期间,县司法局排好值班表,每天安排主要分管领导和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确保在周末、节假日期间资格审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实行高效工作制,根据有关要求,在接到审查核实任务后,按照程序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反馈结果。
三是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核实准确无误。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台账和安置帮教对象台账,为后续的审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一旦发现存在“不宜”情形的候选人,及时比对档案核实正确性,确保反馈结果准确无误。
截至目前,费县司法局已对1899名党组织候选人和2573名村委会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其中有22名候选人存在“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情形。
(杜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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