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金乡街道司法所与金乡县方圆兴法律服务所在司法所会议室召开了“两所共建”座谈会 |
金乡街道司法所多措并举打造“两所共建”新模式MGA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金乡讯(通讯员 唐浩)1月16日,金乡街道司法所与金乡县方圆兴法律服务所在司法所会议室召开了“两所共建”座谈会,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进行,金乡街道司法所赵秋成所长与方圆兴法律服务所所长苗德义就如何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怎样更好展开人民调解工作,更好达成“两所共建”局面畅所欲言并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
一是加强沟通。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担负着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于法律服务所来说,与司法所结对共建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加强对“两所共建”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充分发挥律师利用法律专业优势,与司法所各项工作密切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工作互助,从而携手合力民生,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金乡街道司法所与方圆兴法律服务所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了解共建的方法与途径,加强沟通交流,为做好“两所共建”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智慧民调系统,开启“互联网+调解”新模式。民众将纠纷信息上传系统后,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能够通过平台信息共享,既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民众的纠纷信息,又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同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中,法律服务所从法律资源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使司法所的调处更加合情合法。对于个别调处不成的,司法所则会建议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也为法律服务所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是力求成效。按照“两所共建”新任务、新要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分片包保法律宣传、咨询、顾问、调解一体化责任制,严格管理,即建立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清单,建立法律顾问、调解服务台账;建立调处矛盾纠纷责任清单,实行分工负责,切实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法律顾问就出现在哪里、调解就跟进哪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确保矛盾纠纷“控制得住、疏导得通、化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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