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善南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离婚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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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李华)近日,善南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离婚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
刘某与何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8年8月生有一女,2011年12月刘某与何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由孩子母亲刘某抚养。刘某为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以抚养孩子,将孩子委托给其弟和弟媳代为照顾,只身到南方打工,每月给孩子支付600元的生活和教育费。2018年1月6日,孩子父亲何某到学校开家长会时将孩子带走,并以有利于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为由拒绝交与刘某抚养。在南方打工的刘某得知此事,匆匆赶回家中,与何某开展争夺战。几天下来,不但问题没解决,刘某连女儿的面也未见到。于是,刘某来到善南司法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女儿。
电话通知何某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双方就抚养能力、经济状况和维护孩子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争吵。干警们见双方情绪激动,决定分别与双方交谈。教育他们多为孩子考虑,孩子是无辜的,不要让上一代人的恩怨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要让孩子感受和拥有父母双方完整的爱。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干警们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刘某和何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女自调解协议生效时起至孩子满10周岁时,孩子由刘某抚养,并且刘某在此期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不再外出打工,何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孩子满10岁以后由自己选择由谁抚养。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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