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淄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淄博蓝’”承诺签名活动。 |
淄博市司法局开展“禁放烟花爆竹”承诺签名活动dCN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淄博讯(特约记者 韩永勤 通讯员 周荣光)“淄博蓝”离不开各级文明单位的参与和支持。随着狗年春节的到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随之到来。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而且危害身体健康,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是导致“春节霾”的重要原因。为共同维护“淄博蓝”,1月16日下午,淄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淄博蓝’”承诺签名活动。
淄博市司法局常跃之等领导带头在条幅上签名
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领导在条幅上签名
签名仪式上,市局领导常跃之、张勤、刘长军、吴启顺、孙发红、王庆成等带头在条幅上签名,号召全系统广大干警职工从自身做起,禁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淄博蓝”。随后,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50余人在“禁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淄博蓝’”条幅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条幅上签名
淄博市司法局“禁放烟花爆竹”承诺签名活动现场
签名仪式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标杆带头作用,在全系统倡树生态文明过节新理念,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努力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淄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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