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大坞司法所从“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能力,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
大坞司法所:提升矫正三抓手 社区服刑规范化Tn3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赵儒攀)新年伊始,大坞司法所从“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能力,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一视其所以,严格日常监管。抓牢电子防控,手机定位和人脸识别报到紧密结合,对未按时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及服刑意识。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监管比较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日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逐个进行走访摸排,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自身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观其所由,加强心理疏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每月学法教育,做好学法笔记及思想汇报。对新入矫、情绪不稳定、家庭重大变故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第一时间主动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监管教育。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友情提醒”,加大心理暗示,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三察其所安,落实考核奖惩。规范制定矫正个案,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生活坚决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饮酒驾车和酒后寻衅滋事;严禁参加吸毒贩毒以及赌博活动;严禁聚众闹事和参与群体性事件。对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加分奖励,升级管理,为社区服刑人员搭建就业平台。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扣分处罚、降级管理直至建议收监。
大坞司法所多措并举增强了社区矫正教育监管的成效,使社区矫正工作由空洞的“无形说教”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有形动力”,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聚合效应”,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新的“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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