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东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孙占勇一行4人来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检查验收明公律师事务所申请“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枣庄市总工会副主席胡安源、保障部副部长张颐峰,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胡方忠等人陪同检查。 |
省总工会领导来枣庄市中区司法局验收“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NQn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枣庄讯(通讯员 高田媛)1月12日,山东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孙占勇一行4人来到枣庄市中区司法局检查验收明公律师事务所申请“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枣庄市总工会副主席胡安源、保障部副部长张颐峰,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胡方忠等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局北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明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所做汇报材料,重点了解了明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期间为东湖龙城216户债权人进行房债权兑付工作,以及担任枣庄肉联厂等21家企业的管理人期间保障职工权益的案例。明公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不断提升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组织律师当好政府法律顾问、靠上参与信访调解、热诚投身公益事业,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先后为区委、区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达110余份,担任市南工业区企业破产管理人期间,认真管理企业资产,积极接待职工上访、做好应诉等工作,为企业改革改制创造了良好环境,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
孙占勇对该区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明公律师事务所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认可,希望该区下一步继续做好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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