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十件大事aN3法治快讯网
一、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建成启用
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于2017年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列入2017年东营市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建设面积600平米,设置柜台式对外接待服务窗口11个,其中公证窗口7个,法律援助窗口2个,医患调解窗口2个。通过整合重组服务中心资源,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政务法律服务,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将过去的“一事跑多窗”变为现在的“一窗办多事”,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大幅提升。
二、顺利完成市局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
6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增职责3项,取消职责2项,加强职责3项,明确主要职责14项,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内设机构由原来的8个职能科室调整为10个,新增司法鉴定管理科(挂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牌子)和公共法律服务科,其中公共法律服务科于全省率先设立,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1个(新增5个),核定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2个、副科级领导职数7个(分别新增3个),机构设置更加高效合理、协调有序。8月份,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顺利完成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新提拔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9人,重用正科级干部1人,轮岗交流12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活力充分激发。
三、如期达到公证体制改革目标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公证体制,促进公证事业快速全面发展,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和时间期限,通过与市府分管领导、市编办等多次申请协调,10月25日,市编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市渤海公证处由行政机构调整为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名称为“山东省东营市渤海公证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核定编制8名;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理。广饶县编办、利津县编办分别出台正式文件,广饶县公证处和利津县公证处均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市如期完成省司法厅要求的2017年度改革任务。
四、推动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要求,8月6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及时跟进制定《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区均以两办名义出台实施意见,举行启动仪式、完善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办法,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9月份,571名法律顾问与全市1883个村(社区)对接完成,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经费全落实,切实解决了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承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
4月11日—12日,山东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东营市垦利区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研究部署我省维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的任务措施,东营市、东营市垦利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临沂市等6个市县司法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垦利区司法局董集司法所、胜坨司法所、垦利司法所、民丰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及垦利区社区矫正中心。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在东营试点寄予深厚期望。另外,根据会议精神,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六、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打造“智慧司法”。按照《东营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着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按下 “智慧司法”快捷键,完成“一个平台、四个系统、一个项目、一个矩阵、一套机制”等信息化建设任务。即:搭建全市司法行政“执行与矫治管理平台”, 配备业务移动终端,实现ΡC端和移动端融合应用、线上线下协调联动;部署应用矫务通、山东公法、远程帮教会见以及市局新内网办公“四个系统”, 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施弱电及网络规划项目,建设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成内含6个微信公众号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矩阵,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能,实现了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是承接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试点任务。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东营市成为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唯一试点。6月底,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在东营市试点运行。目前,完成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基础网络建设等工作,实现市县乡社区矫正工作联网互通;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定位管理卡、执法记录仪和视频语音采集器等电子设备,实现科技对平台的强力支撑;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工作流程,实现与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操作规范的无缝对接。全市试点运行工作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早日在全省推广应用提供了有益的全方位探索实践。
三是建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APP客户端。基于对目前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趋势的深入理解和对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应用的深刻认识,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按照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安全性、开放性、易操作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等设计原则,委托专业公司开发完成东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及手机APP客户端,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实现自主学习、模拟练习、统一考试、多终端实施、数据统计分析、普法教育监督等功能目标。各市直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均可通过网络和手机客户端进行在线学法、参加普法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有效提升了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气,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城市建设提供了东营经验。
七、举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东片)集中调研座谈会
8月9日—10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东片)集中调研座谈会在东营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一行六人,全省东片8个市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市各县(区)司法局局长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锋作了题为《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惠鲁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八、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市普法办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省厅《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推荐考察工作,全市申报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示范村(社区)已经全部通过省普法办考察验收,具体名单如下:一是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个,垦利区、广饶县;二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垦利街道民丰村、稻庄镇鞠刘村;三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辛店街道前进村、义和镇寿光村、兴隆街道同兴花园社区、大码头镇东河口村、广饶街道国安社区、陈庄镇堐西村。
九、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65号)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东营实际,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7〕41号),实现三个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市律师协会成立维护执业律师权利中心,建立跨地区互助合作机制,保障我市律师在市外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方面。对律师与司法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良性互动关系进行补充,严禁司法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为律师介绍案件,严禁在非工作场合会见或单独约见所承办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完善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吸收第三方评价意见,综合评定律师专业水平等级;进一步明确推行律师事务所星级管理模式。三是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方面。把律师培训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同级财政承担相关培训费用;鼓励、支持我市律师事务所加盟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全省首家特殊人群社会化矫正基地在垦利区落成使用
10月12日,由垦利区司法局、垦利区检察院联合投资60余万元建设的全省首家特殊人群社会化矫正基地--垦利区新航基地落成并投入使用。该基地占地1.5万平方米,设置综合大厅、中途之家、集中教育室、教研室、心理矫治室、检察官监察室、训诫谈话室、多功能会议室、劳动技能室及社工组织室等24间功能用房,引进社工组织、公益组织入驻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协助政法部门开展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帮扶。基地全面承担了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取保候审人员的集中教育、劳动帮扶、社区服务、行为集训等非刑罚执行类矫治项目,开创了以“七类集中教育”、“五种社区服务”为特色的“垦利模式”,是全市重点人群社会化管理的全新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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