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东营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及市普法办在东营宾馆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班,各县区普法办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骨干约170余人参加了培训。 |
东营市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班wj8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东营讯(通讯员 东司宣)11月2日,东营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及市普法办在东营宾馆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班,各县区普法办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骨干约17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仲泉处长对《条例》进行解读。王仲泉处长围绕条例的基本定位、立法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立法原意精神等方面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训人员听后对《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精神内涵和实施要求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东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有关负责同志在主持培训时指出,9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有法可依。《条例》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刚性要求,将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变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对于有 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训班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制定学习贯彻《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具体意见,全面动员和组织学习《条例》,切实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各项规定要求落地生根,彰显《条例》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升级,在法治宣传“转型升级”、法治文化“提档升级”、法治创建“优化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上下功夫,不断开创东营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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